昨天在朋友圈听到很多网友在问法院的书记员工作是什么,下列文章中,比较全面的介绍,供大家参考。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一般履行以下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书记员一共分为三类: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①委任制书记员委任制书记员是由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国、省考),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此类书记员由人民法院院长或人民检察院院长直接委任,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终身制。同时,委任制书记员也是司法行政人员走上审判官(法官)岗位的必经之路。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②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最常见书记员,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正式员工,享受公务员待遇。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③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属于法院临时雇佣人员,不作为法院正式员工,不享受公务员待遇。
详情介绍
1、书记员担负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2、在xx,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3、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法院书记员工作表现
劳动纠纷法律团队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上面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法院的书记员工作是什么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通过阅读完以上文章后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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