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品损失是借加贷减的。
借方登记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
贷方登记应从废品成本中扣除的回收废料的价值。
该账户借贷双方上述内容相抵后的差额,即为企业的全部废品净损失。
其中对应由过失人负担的部分,则从其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借方,及时要求赔偿;其余废品净损失,应该全部归由本期完工的同种产品成本负担,列入“废品损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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