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3、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
4、证据的固定保全,以不毁损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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