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会经费基数工资总额中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的,职工工会经费的计数基数是应发工资总额,不是实际发放工资数额。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实际发放工资部分。
按照相关要求,工会经费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
计算计提要求的工资总额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的余额,而是在没有扣除这些之前的工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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